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桌面下载| 邮箱登录| 论坛注册| 站点导航| 人员查询| 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

盂县开展“安全生产月”宣讲活动暨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演练

发布时间:2022-06-15 17:13:22 来源:山西科技报 编辑:帅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盂县“发展要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营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应急响应和正确处置非煤矿山事故的综合实战能力,2022年6月15日,盂县应急管理局和西潘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讲活动暨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演练。

  盂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杨献东,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忠参加活动。盂县西潘乡乡长韩廷锴、副乡长李宝红及各应急站站长和非煤与冶金工贸股、西潘乡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国道239项目部一二标段等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杨献东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进行了安全宣讲。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他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立技术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专职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格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严格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统一管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按规定方式进行开采,严禁在排土场捡拾矿石,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韩廷锴就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宣讲。他表示,各非煤矿山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企业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培训,持证上岗;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安全生产纳入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工作;建立健全设备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充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全力搞好安全生产,为经济社会的安全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各非煤矿山企业代表就安全生产进行表态发言后,非煤矿山综合应急演练正式开始。本次演练模拟企业在矿山采掘生产作业过程中采场边坡发生岩体坍塌,边坡塌方落石导致现场作业人员被困受伤,设置事故报警、预案启动、人员撤离、现场警戒、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排除险情等演练科目。

  整个演练过程组织有序、指挥有力、处置果断,检验了应急预案和响应能力的可行性、操作性和相关企业及部门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能力,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魏忠对演练活动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演练效果,要求企业要继续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宣讲和演练,不仅推动非煤矿山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而且锻炼了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素质和协同配合能力,提高了员工自救和互救能力,为可能出现的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了丰富实战经验。(特约记者张福锁)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邮箱:2239632543@qq.com 。

中央机构| 人大机构| 国家主席|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政协机构| 民主党派| 群众团体| 驻外机构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网络110报警服务|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神州网 © 2013-2014 版权所有| 本站英文域名:sz.zfcqw.com

京ICP备18027677号-1